
母亲感染
与母乳喂养
育儿知识小课堂


母乳富含多种生物成分,包括免疫球蛋白、细胞因子、生长因子、激素和益生元低聚糖。母乳喂养可改善婴儿胃肠道功能,促进消化和吸收,促进认知和视觉发育,增强宿主防御功能,还可增强母婴依恋。对早产儿还可预防NEC、预防晚发性败血症、预防慢性肺病、改善神经发育。但当母亲存在感染时,许多妈妈担心传染给宝宝而放弃母乳喂养,对于此类情况该如何科学母乳喂养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母亲病毒感染

HBV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分娩过程中,与母乳喂养无关,无论母亲病毒载量高低、HBeAg是否阳性、新生儿及婴儿口腔是否有黏膜损伤、婴儿是否接受免疫预防接种均可母乳喂养,即使母亲乳头皲裂或血性乳汁,也可母乳喂养。
母婴传播与分娩方式及喂养方式无关,而与母体病毒载量有关。HCV感染母亲可母乳喂养。而以下情况需停止母乳喂养或母乳经消毒处理后再喂养:母亲乳头有破损、出血或新生儿口腔黏膜存在破损。
甲型和戊型肝炎病毒经消化道传播,产后均可母乳喂养。若母亲病情严重时,暂停母乳喂养有利于母亲病情恢复。
CMV在体内不能完全清除,孕妇产后CMV在乳房可再激活感染,母乳喂养有引起婴儿感染可能,故足月儿或出生胎龄≥32周/出生体重≥1500g的早产儿及确诊感染CMV的婴儿可母乳喂养。出生体重<1500g或出生胎龄<32周的早产儿,母乳需经消毒后再喂养,待新生儿体重≥1500g或矫正胎龄≥32周后可直接哺乳。
如乳房无疱疹,可直接哺乳,避免婴儿接触其他疱疹病损;如乳房有疱疹,乳汁经消毒后喂养。
母亲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尽可能完全配方奶喂养;若不能提供足够配方奶时,母亲接受正规抗病毒治疗的前提下,可纯母乳喂养6个月(最好经消毒后喂养);禁忌混合喂养。
母亲感染流感病毒时母婴分离,母乳采集后由他人喂养,乳汁无需特别处理。待流感后期,母亲哺乳前进行洗手、洗脸、戴口罩等措施后可直接哺乳。
母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母婴隔离,避免直接哺乳,乳汁挤出后由他人喂养,无需消毒;母亲咽拭子病毒核酸检测转阴后可直接哺乳。
母亲感染登革热病毒,发病早期可将母乳采集后经巴氏消毒喂养;起病10天后可直接哺乳。母亲感染寨卡病毒,可以直接哺乳。

母亲结核杆菌感染

● 活动性结核经正规治疗≥2周且痰结核菌阴性者可直接哺乳;
● 孕期确诊肺结核,未治疗或开始抗结核治疗但痰结核菌阳性者,母乳采集后由他人喂养,无需消毒;
● 乳腺结核/急性粟粒性结核/乳头或乳房存在破损者,母乳需经巴氏消毒后由他人喂养。
● 母亲服用抗结核药物时也可以哺乳。若婴儿也在应用抗结核药物,母亲可在服药前或刚服药后哺乳或将乳汁吸出后冷藏或冷冻保存进行喂养。

母亲螺旋体感染

01
梅毒螺旋体感染
分娩前已完成规范治疗者,可以母乳喂养。分娩前未规范治疗者或临分娩前1~2周才确诊者或哺乳期出现梅毒感染者,母乳需经巴氏消毒后喂养。规范治疗后可直接母乳喂养。
02
钩端螺旋体感染
临分娩或哺乳期确诊钩端螺旋体感染者,母乳需经巴氏消毒后喂养,在应用抗生素5~7天后才可直接哺乳。

母亲寄生虫感染

母亲感染弓形虫/疟原虫,需经规范治疗后母乳喂养。未规范治疗者,母乳需经巴氏消毒后喂养。

乳房局部感染

01
乳腺炎
母亲哺乳期发生乳腺炎无论是否应用抗生素,均可继续哺乳。
02
乳腺脓肿
正常乳房可继续哺乳,患侧除了乳头或乳头周围脓肿不能哺乳外,其他情况均可哺乳。

预防接种

母亲在哺乳期除接种黄热病疫苗外,其他疫苗不妨碍哺乳。

家庭简易母乳消毒

冻融法消毒CMV感染的母乳
针对胎龄<32周或出生体重<1500g早产儿,将母乳经家庭冰箱冷冻层(-20℃至-10℃)冻存1-3 天,在40~45 ℃温水中融化后喂养。
巴氏消毒法
使用温奶器加热母乳至60 ℃后维持30分钟,消毒后建议尽快喂养,喂养后的剩余奶合理保存后无需再次消毒。
常规加热
母乳一旦煮沸,立即离开火源,对母乳生物活性成分破坏较大,尽可能少用。
微波炉加热
加热不均匀,母乳生物活性成分破坏严重、容易烫伤,尽可能不用。
总结
新生儿和婴儿母乳喂养是人类延续的重要环节,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坚持母乳喂养至少6个月。
当孕产妇感染时,从病原体母亲传播的角度看,母乳喂养几乎没有禁忌症,只要采取适当策略,几乎都可以母乳喂养。
划重点:放弃母乳喂养必须具备相应的医学指征。
各位宝妈们如果有母乳方面的疑惑,不要一上来就直接停止母乳喂养,一定要及时就诊,听专业医生的建议哦~
儿童医学中心简介
濮阳市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是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基地,国家卫健委手足口病规范防治宣贯基地,中华医学会儿科呼吸学组批准成立“儿童哮喘规范化门诊”,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濮阳市分中心,濮阳市医学会儿科分会主委单位,濮阳市新生儿重症救护中心,濮阳市儿科呼吸病精准医疗重点实验室,濮阳市儿科及新生儿科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濮阳市人民医院儿童内镜中心。现有临床医师44人,特聘教授2人,特聘副教授1人,博士3人,医学硕士26人;其中主任医师9人,副主任医师14人,主治医师15人,硕士生导师4人;省级学会副主委3人,省级学会委员28人。设立有儿科一病区(儿童保健、康复病区)、二病区(呼吸、消化、心血管、风湿免疫)、三病区(神经、肾病、血液肿瘤、内分泌)、NICU、PICU、儿科门诊、儿科急诊、传染病等亚专业,全力以赴守护广大儿童生命健康!
咨询电话:0393-6162202
供稿: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李雷飞
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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