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儿童医学中心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濮阳市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的实验设施与科研条件,吸引国内外科技人员致力于儿童疾病的致病机理以及潜在的治疗手段的探索性科学研究,资助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引进高层次人员联合共建来开展科研工作,本中心特设立开放课题(以下简称“开放课题”)。
第二条 开放课题经费可通过外单位或个人委托本中心承担的研究、开放课题协作费、上级划拨的建设经费、依托单位的配套经费、学校划拨的专项经费等渠道进行筹集。
第三条 儿童医学中心实验室根据每年的财务状况安排开放课题的资助数量和额度。重点资助与儿童疾病相关的科学研究。开放课题依据本中心已经确立的研究方向来设立相应的研究题目,凡对以上研究内容感兴趣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知识产权归本中心所有。
第四条 开放课题实行公开征集、自由申报,每年8-10月份开始接受申请,经儿童医学中心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遴选后,择优资助,每项课题的资助强度为3-5万元。课题通过评审后开始实施,研究周期为2-3年。临床型研究可以适当加大资助力度。
第六条 开放课题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凡获得资助的课题,必须有完整的开题报告、详细的课题进度计划以及完整的结题报告。对于拟发表的论文和申报的科研成果等,须经本中心审阅。
第八条 项目结题要求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中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对于课题完成优秀者,后续开放课题可申请连续支持。
第九条 申请人承担开放课题形成的成果(专著、论文或其它科技学术作品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必须署名“濮阳市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同时标注“濮阳市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开放课题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第十条 本管理细则由濮阳市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