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变更
公告第四项: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第五项、标书领取时间变更为
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9日
地点:医院招标办公室(办公楼北扩二楼)
其他要求不变
濮阳市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