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人民医院南院区电梯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HPY2023-1218
三、项目预算金额:1,916,749.94元,最高限价:1,916,749.9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一 | 濮阳市人民医院南院区电梯工程 | 1,916,749.94 | 1,916,749.94 |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本工程为濮阳市人民医院南院区电梯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濮阳市人民医院南院区,工程主要内容为2部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等与电梯有关的全部工程。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濮阳市人民医院南院区。
3、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5、质保期:1年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级别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
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级别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上述名单的网页截图证明)。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濮阳市五一中路292号)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人民币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人民医院桃园医学培训中心会议室(桃园职工餐厅东侧)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人民医院桃园医学培训中心会议室(桃园职工餐厅东侧)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濮阳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npysrmyy.com/)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濮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濮阳市胜利中路25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93-6162160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五一中路292号
联系人:陈小雨
联系方式:13781314316
发布人:濮阳市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