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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17.10.10
来源 濮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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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濮阳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医院概况

濮阳市人民医院前身为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1991年搬迁至现址。医院占地面积240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现院区8.7万、新病房楼6.5万、卫校原址2.7万、桃园医学培训中心1.1万),开放床位1900张。年门急诊140万人次,出院患者7万余人次,手术2.5万余例,最高日门急诊量5700余人次,日住院病人2000余人次。 


医院现有职工2100余人,结构持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30余名,高级职称近260名,省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200余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0余人。

医院设置临床医技科室60余个、管理服务保障类科室30余个,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4个、重点培育学科8个,濮阳市医学重点学科17个;濮阳市急救中心、濮阳市血液病研究所、濮阳市神经病学研究所、濮阳市皮肤病研究所设置在我院。设备配置和服务能力区域领先,拥有PET-CT、西门子SPECT-CT、飞利浦3.0T磁共振、西门子1.5T磁共振、西门子双源CT、医科达加速器、平板DSA、平板数字胃肠机、德国STORZ腔镜系统、检验大生化流水线等大型医疗设备,省卫计委已批准高端CT配置。

近年来,医院始终坚持“建人民满意医院,办百姓放心医院”的办院宗旨,按照“654321”的工作思路和“123456”的系列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三步走”发展战略,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医患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持续提升,连续被省政府纠风办授予“河南省群众满意医院”。

二、濮阳市人民医院决算单位构成

濮阳市人民医院部门算包括市属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收入总计99471.79万元,支出总计91425.1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458.96万元,增长13.02%;支出总计增加6674.16万元,增长7.8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濮阳市人民医院本年收入99471.79合计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7.04万元,占2.18%;事业收入97304.75万元,占97.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濮阳市人民医院本年支出合计91425.12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67.04万元;支出合计2537.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950.36万元,下降30.4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37.0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濮阳市人民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1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31日,濮阳市人民医院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8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濮阳市人民医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濮阳市人民医院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濮阳市人民医院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濮阳市人民医院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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