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医院需对购置救护车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濮阳市人民医院购置救护车项目。
1.2 采购编号:PYZB2022-11
2.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预算金额:40万元/台(共2台80万元)
3.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 采购内容:采购救护车2台,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3.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5 质保期:符合国家要求。
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汽车及配件销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确保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3投标人所投的救护车整车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列明的“救护车”车型(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截图证明所投产品是目录内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车辆国家工信部的车辆公告目录文件,并承诺提供的车辆能够纳入国家工信部改装目录,排放标准符合国Ⅵ及以上环保目录标准;承诺能够提供公安和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文件,确保所投的车辆能够在使用地上牌;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4.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份(含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7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4.8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10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5.2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医院招标办公室(住院二部东,后勤小院二楼)
5.3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授权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濮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濮阳市胜利中路25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93-6162060
濮阳市人民医院
2022年7月5日